近日,溪谷沙龍-灣區科創專場在廣州舉行。廣州基金總經理劉志軍,廣州科學技術局局長王桂林,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副所長劉琦巖等嘉賓應邀出席。在沙龍中,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副所長劉琦巖就大灣區成為國家戰略以后推出的新政策進行了重點解讀。
劉琦巖介紹,隨著港珠澳大橋的通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灣區綱要》)的發布,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的開始階段,粵港澳大灣區作為一個城市聯合體或者說一個綜合經濟體橫空出世,對當地和國家的發展都有著重大的意義。
2010年左右,有關部門圍繞著高新區的規劃進行深入的探討,當時準備將高新區定位成所在城市的創新中心。不同于金融中心容易定義和識別——哪個樓高,一般就是當地的金融就是中心;科技創新中心定義起來較為復雜,必須擁有更多的資源、更大的影響力才行。當今世界誰抓住了科技創新的牛鼻子,誰就走好了科技創新這步先手棋,誰就能占領先機、贏得優勢。
《灣區綱要》2月份出臺,在第四部分就把科創中心放在了規劃目標非常優先的位置。
在定位上,粵港澳大灣區要構建開放型、融合型區域協同發展的創新共同體、全球科技創新高地和新興產業重要策源地,體現大國對區域發展有包容和引領。目前,國內各地尤其中省會城市都追加科創中心這個概念,要體現中心城市的擔當和魄力。大灣區的科創中心定位也如此,體現著灣區的使命、擔當和魄力。這個定位得到了普遍的贊許和支持,因為創新的活力在這里面體現得最為充分,特別是以華為為代表的創新主體不僅有相當的實力,發展更具潛力。大灣區國際科創中心的定位還有別于北京、上海等中心。需要注意的是,建好其中的科學中心是技術中心、創新中心的一個重要前提,所以,建好如廣州科學創新中心等平臺,是構建大灣區科創中心的先行條件。
除了國際科學科技創新中心之外,《灣區綱要》提出共建大數據中心和國際化創新平臺,就是要使粵港澳臺的科技資源、科技優勢發揮合力協同效應,推進“廣-深-港-澳”科創走廊建設。再者,依托深圳國家基因庫發起“一帶一路”生命科技促進聯盟,向港澳有序開放國家在廣東建設布局的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加強產學研融合,支持港澳聯合創新資助計劃,建設粵港澳產學研創新聯盟等。
打造高水平科技創新載體和平臺,有序擴充國家和省級高新區隊伍,進一步優化創新創業環境,聚集急需人才,促進成果轉化,促進珠三角九市聯合建設一批單獨面向港澳青年創業的孵化器或眾創空間。灣區將更充分發揮香港、深圳兩大城市在資本市場建設方面的優勢,推動廣州區域金融中心和輻射能力建設,向全國展示新的引領模式。
加大企業創新普惠性支持,這其中包括全面實施新的企業研發加計扣除獎補政策、推行升級版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政策、高新技術企業政策、高成長型企業政策、鼓勵企業上市政策、重大創新產品示范和創新服務采購政策等等。
“廣東12條”的頒布又吹來一股改革春風。“廣東12條”完全圍繞大灣區建設發展,在改革開放、謀劃推動創新方面有新的較大突破,將加快集聚資源,使極大激發包括企業家、科學家、投資人士在內的各個創新群體主動創新、參與創新的積極性。
“廣東12條”特別是在聚集人才方面的舉措尤為引人注目。加快建設人才高地,著力重大科研裝置、創新平臺建設,推動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實驗室開放共享。優化重大人才工程,率先實施人才永久居留政策;優化人才簽證便利化制度,試行粵港澳人才保險延繳政策。支持地級以上市屬高校、科研機構、開發區在周邊人才密集地建設人才租賃房等政策。加快建設省實驗室和新型研發機構,試點實施事業單位性質的新型研發機構運營管理機制改革,允許新型研發機構設立多元投資的混合制運營公司。支持高校參與“一帶一路”的建設,到一些國家設立科技機構;試行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科研人員辦理往來港澳手續、對高級人才所得稅負差額給予補貼,吸引高端人才。鼓勵港澳高效承擔科技計劃,吸引人才來粵港澳大灣區創新創業。
“廣東12條”還特別強調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提出支持香港建成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在技術產品貿易服務領域強化這個地位和中心功能,為建立大灣區知識產權信息交換機制和信息共享平臺提供重要支撐。
在促進成果轉移轉化方面,加強制度銜接,特別是落實成果處置權,支持建設專業化的技術轉移機構,促進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特別加大政府引導基金等力度。同時,加強科研用地保障,優先保障重大科技項目用地。加快廣深科技創新走廊十大核心平臺建設,并進一步增強區域創新發展平衡性。加強科研誠信政策,特別支持開展科研倫理和道德研究。加大企業放管服的改革力度,改革科研組織管理和項目形成機制,試行部分財政科研資金委托地級市、高校、科研機構自主立項、自主管理等。
建設科技強國對從事創新創業的人來講是最大的機遇。機遇就在這里,抓住了就是機遇,抓不住就是挑戰。粵港澳大灣區已經啟航,真正的歷史悄然開始,讓我們共同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的創新發展,見證祖國的偉大復興。